電氣試驗方面,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性試驗每年各進行一次,且兩次試驗間隔半年;機械試驗中,絕緣工具每年進行一次,金屬工具每兩年進行一次。
不同類型常用絕緣工具還有各自的試驗周期,例如絕緣棒、桿、驗電器、接地用的絕緣桿試驗周期為12個月;絕緣繩、線、絕緣手套、絕緣靴試驗周期為6個月。
宜采用250/2500μs的標準波,以無一次擊穿、閃絡為合格。高壓電極應使用直徑不小于30mm的金屬管,被試品應垂直懸掛,接地極的對地距離為1.0 - 1.2m,接地極及接高壓的電極(無金具時)處以50mm寬金屬泊纏繞,試品間距不小于500mm,單導線兩側均壓球直徑不小于200mm,均壓球距試品不小于1.5m,試品應整根進行試驗,不得分段。
以無擊穿、無閃絡及過熱為合格。絕緣工具的檢查性試驗條件是將絕緣工具分成若干段進行工頻耐壓,每300mm耐壓75kV,時間為1min,以無擊穿、閃絡及過熱為合格。組合絕緣的水沖洗工具(220kV及以下電壓等級)除按相關項目和標準試驗外,還應增加工頻泄漏試驗,試驗電壓有相應規定,泄漏電流以不超過1mA為合格,試驗時間5min,試驗時的水電阻率為1500Ωcm。
序號 |
名稱 |
試驗周期(月) |
使用電壓(KV) |
試驗電壓(KV) |
試驗時間(分) |
泄漏電流(mA) |
合格標準 |
1 |
絕緣棒、桿 |
12 |
6~10 |
44 |
5 |
- |
無過熱、擊穿和變形,發光電壓不高于額定電壓的25% |
2 |
絕緣繩、線 |
6 |
高壓 |
105/0.5m |
5 |
- |
|
3 |
驗電器 |
12 |
6~10 |
44 |
5 |
|
|
4 |
絕緣手套 |
6 |
高壓 |
8 |
1 |
≤9 |
|
5 |
絕緣靴 |
6 |
高壓 |
15 |
1 |
≤7.5 |
|
6 |
接地用的絕緣桿 |
12 |
6~10 |
44 |
5 |
- |
注:還有其他一些資料中對部分工具的標準稍有不同,如絕緣棒6 - 10kV每年一次交流耐壓45kV,時間5min;35kV交流耐壓為四倍相電壓等。
2.5倍允許工作負荷下持續5min,工具無變形及損傷者為合格。
1.5倍允許工作負荷下實際操作3次(部分資料為2.5倍允許工作負荷下實際操作3次),工具靈活、輕便,無卡住現象者為合格。
試驗前應檢查工具的完整性和表面狀況,被試品表面不應有裂縫、飛弧痕跡、燒焦、穿孔、熔結和老化等缺陷,發現不合要求者,應進行處理或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見。
電氣絕緣工具試驗主要做交流耐壓試驗,帶電工具還要做操作波沖擊試驗,耐壓前后都應測量絕緣電阻。
· 由橡膠類材料制造的絕緣工具(如膠鞋、膠靴、膠手套),在耐壓試驗時,應在接地端串入毫安表讀取電流。
· 驗電類的工具,還應測量發光電壓,測量時可采用變比較小試驗變壓器緩慢升壓,并重復三次,以獲得較準確數值。
· 膠鞋、膠靴、膠手套等絕緣工具,一般用自來水作電極(被試品內部并水并浸入水中,高壓引線引到內部水中,外部水槽經毫安表接地,被試品常用電氣絕緣工具上部邊緣距內外水面2 - 4cm,不可沾濕)。
· 絕緣膠墊、毯類,可用金屬板作電極,應保證對使用部分都進行耐壓,被試品的邊緣處應留有距離以免沿面放電。
· 絕緣棒、絕緣桿和絕緣繩等,可用裸金屬線纏緊作電極。